建藝集團董事長兼總裁劉海云獲2017年“福田英才”認定
時間:2018-01-19 作者:人力資源部 王久奎
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,是福田的立區之本。為了落實人才強區和創新驅動戰略、深化人才發展機制改革、樹立首善之區新標桿、加快建成一流國際化中心城區,根據中央、省、市人才政策有關規定和《關于實施“福田英才薈”計劃的若干措施》(福發〔2016〕1號),結合實際,特制訂《“福田英才”認定辦法(試行)》(福人力〔2017〕6號)。
根據《“福田英才”認定辦法(試行)》(福人力〔2017〕6號)的相關規定,“福田英才”認定標準所規定的符合條件的轄區(指所在單位在福田區注冊及納稅的)人才,認定為“福田英才”。據了解,2017年第四批“福田英才”認定有88人符合認定標準,建藝集團董事長兼總裁劉海云獲2017年“福田英才”認定。